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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验电器操作流程及使用七不要

发布时间:2019-12-03  作者:金能电力   来源:金能电力 点击:
    高压验电器使用操作规程
操作顺序 操作步骤、内容、方法及要求 存在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应用辅助工具用具
1 操作前准备工作      
1.1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触电 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  
1.2
 
正确使用工具、用具 触电 正确保管、放在干燥处  
1.3 选择合适的验电器 损坏仪器 准备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  
2 操作步骤      
2.1 检查外观有无裂纹、受潮现象、保证清洁无油污、赃物。 触电  外观良好  
2.2 检查验电器的使用期限 触电 校检期内使用  
2.3 在确有电源处试测试验电器完好,要求达到正确带电指示。 触电 使用前应在电源处验证良好  
2.4 使用时应逐渐靠近被测物体,直到氖灯发亮,才可与被测物体直接接触 触电 6-10KV安全距离0.7m  
2.5 验电时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触电  按标准执行  
2.6 根据验电器指示情况判断停电检修设备有无电压 触电   熟知业务知识   
2.7 验电结束将验电器放在盒内 损坏仪器  存放通风、干燥处保管  
2.8 清理现场、 收拾工具、用具 污染环境  安全文明生产  
    使用高压验电器注意事项              
    l )高压验电器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定其绝缘完好,氖管发光正常,与被测设备电压等级相适应。
    2 )进行测量时,应使高压验电器逐渐靠近被测物丢体,直至氖管发亮,然后立即撤回。
    3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必须在气候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在雪、雨、雾、湿度较大的情况下,不宜使用,以防发生危险。
    4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必须戴上符合要求的绝缘手套,而且必须有人监护,测量时要防止发生相间或对地短路事故。
    5 )进行测量时,人体与带电体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 高压的安全距离为0.7m 以上。高压验电器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6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应特别注意手握部位应在护环以下。
    高压验电器使用七不要
    1. 使用不合格的高压验电器
    现场检查不少电力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的高压验电器。由于有些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脱节,以致从10~500kV的验电器,很多是无名乡镇私营企业生产的、未经省级及以上相关单位鉴定的不合格产品。现场许多验电器已经损坏,不能使用,对这类验电器,全国已发生多起爆炸损坏造成母线短路事故。更有甚者,还发现一些不良商家私自印制国内知名大企业的商标纸,粘贴在伪劣产品上,冒牌出售。
    为此建议: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27条的规定,单位安监部门要对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在选型、购置、质量、发放、使用上把关。验电时,生产现场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并经技术主管部门鉴定且定期试验合格的专用验电器。禁止使用未经鉴定的高压验电器和自制验电器进行验电。生产单位应明确:未经本企业安监部门审核同意,生产车间、班组不得任意购置安全工器具,以杜绝不合格产品流人生产企业,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 随意改变验电器的试验周期和试验值
    一些单位随意延长高压验电器的试验周期,降低试验标准中的电压值。例如,《安规》规定高压验电器半年一试,有些单位改为一年一试;而绝缘棒《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规定是一年一试,则自改为半年一试;高压验电器交流耐压应加压40kV,保持5min,而实际加以30kV;且试验项目不齐全,不少单位高压声光验电器没有按照《安规》规定进行较低“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的试验。试验记录本上没有记录试验标准和实际试验数据,只是简单写“合格”,不利于监督检查试验情况,错用了试验标准也反映不出来。
    为此建议:按《安规》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进行验电器的定期试验。《安规》的规定,具有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作为一个生产企业是无权随意降低试验标准的。如加压时电压加压不足可能试不出绝缘缺陷,而加压过量则有可能留下隐患,都是不正确的。新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年11月7日实施)发布后,电力生产企业应按新标准执行。常用的电容型验电器试验项目、周期和    要求应能满足以下内容:
    (1) 启动电压试验,一年一试,启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2) 工频耐压试验,一年一试,并按不同额定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为了监督检查试验的正确性,避免试验超标给被试品留下隐患,或者试验欠标达不到检查被试品状况的目的,要在试验记录本上记录试验标准和实际试验数据。
    3. 验电器声光信号微弱
    有些单位对备用的验电器检查维护不够认真,抽查结果普遍反映验电器电池电压低,没有及时更换,造成声光信号较弱,在生产现场无法辨别设备是否带电。个别单位使用厂家早期研制生产的验电器,其声光信号本身较弱,其性能不稳定,已发生过误判断,但仍在使用。
    为此建议:运行部门要重视验电器的日常检查维护并形成一种制度。如声光信号微弱的原因是电池电压不足,要及时更换电池;通过日常例行检查,能及早发现验电器的误报、失灵、声光信号微弱等缺陷。验电前在带电设备上或在高压发生器上试验是核对性、比较性的项目,不能仅靠验电过程来发现和消除缺陷。如是早期产品,属产品质量问题,可与制造厂家联系退回旧式产品换为新型的声光信号较强的产品,或另选其他特性好的产品。
    验电器是工作人员判断电力设备是否带电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它的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判断的正确性。
    4. 验电器使用操作不当
    一些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声光型验电器,因验电端头过长,容易引起相间短路;有些单位使用风车式验电器,这种验电器如使用合格的产品且使用方法正确,是符合安全要求的,但由于风车式验电器核心部分是以金属结构为主体的验电端头,长约160mm左右,而10kV户内配电装置母线的相间、相对地的距离一般仅有125mm的安全距离,如使用操作不当,易引发短路事故。
    为此建议:使用风车式验电器进行验电时,值班员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掌握其操作要领。由于验电器直接与带电设备接触,如稍不注意,金属部分可能引发短路事故。操作时不能将风车式验电器金属端头靠在母线支柱绝缘子上,避免引起10kV母线单相接地短路,导致支柱绝缘子爆炸。有条件的单位建议采用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声光型验电器。
    5. 验电器在使用前没有检查
    一般情况下,值班员在现场使用验电器之后即放回原处,如果在验电时,验电器在设备高电压作用下损坏,在停电设备上正好显示没有电,此时放回原处的验电器是一支损坏的验电器。若使用前不进行检查,会出现有电而显示失灵,风车式不旋转、没有声光信号发出等,造成设备无电的假象,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潜在隐患。
    为此建议:验电时必须采用合格的验电器,使用前要注意检查验电器如下内容:
    (1) 验电器的额定电压与设备电压等级相适应,如对10kV、110kV、220kV、500kV设备进行验电,应对应使用10kV、110kV、220kV、500kV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2) 验电前后均应在有电的设备上或用高压发生器检查验电器是否完好。
    6. 使用自制的卡灯验电器
    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仿照对线电池灯自制卡灯验电器,只是图个简单、直观。通常卡灯验电器由值班人员手工制作,用两个220V灯泡串联外绕红色绝缘胶布而成,工艺和质量都得不到保征,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为此建议:生产现场应禁止使用自制卡灯进行验电。因卡灯不是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也没有专业技术部门作定期检验、检查或监督使用,属非标准验电工具。卡灯的两接触极棒裸露部分长短不一,使用中极易侧碰造成接地短路。由于内阻不大,灯头焊锡部分松动后容易引发短路,直接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即使是完好可用的卡灯,也仅只能用于220V电压等级验电,但却容易被错用在3kV、6kV、10kV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如某厂一运行电工在6kV厂用电母线恢复送电操作中,错用卡灯对6kV母线进行验电,造成6kV母线三相短路,操作人和监护人均被严重烧伤。应使用由专业厂家生产且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简易、携带方便、价格便宜的验电笔或万用表。
    7. 使用非标准的伸缩拉杆型验电器
    一些发电厂,使用伸缩拉杆型验电器进行验电。这种伸缩型验电器一旦拉杆没有完全拉出,则带电设备与操作者之间的安全距离就得不到保证。比较常见的是伸缩拉杆没有完全拉尽就进行验电,一些变电站的10kV验电器,其护环错误地安装在上一节上,造成绝缘距离减少,同样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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